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胡胜华、方圆)近日,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某区纪委监委报备的该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反馈“不予备案通过”的审查意见,并要求纠正细则中与国家刑事法律不一致的问题后重新报备。这是该市纪委监委发挥备案审查“质检器”作用,从源头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的有力举措。
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武汉市纪委监委以“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为抓手,通过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规、科学立规、严格守规,动真碰硬整改问题,持续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为深入学规,武汉市纪委监委建立常委会常态化学规机制,坚持领导领学促学。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重点法规制度29次,开展法规制度宣讲59次,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同时,分层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法规知识竞赛、纪法专题讲解、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多样的学规活动,推动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武汉市纪委监委围绕干部管理监督、权力使用、职责履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建章立制,防止老问题再次发生。紧盯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环节,制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排查风险点332个,制定防范措施316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修订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关财和物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27项,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
与此同时,武汉市纪委监委着力完善立规监督机制,探索制定《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试行)》,明确64个具体规范,防止文件“带病”运行。对制发的3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分类作出立改废决定,推动源头规范。建立区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对各区纪委监委报备的27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既注重发现不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权限、与上位法规不一致等“大问题”,也关注文件体例格式、用语表述不规范等“小问题”,依规不予通过4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从备案审查发现的问题中选取若干典型案例,印发2期《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若干则》,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参考。
近期,教育整顿以案促改专题学习正在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持续深化整改,以坚决护规促进干部严格守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流程查找法规制度执行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针对自查发现的学规不深入、履行工作程序不够到位、履职标准不够高、执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20个突出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梳理分析,督促各级各部门系统整改,着力纠正偏差。此外,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入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监管缺失等问题,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发典型案例通报、组织专题研讨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检身正己,不断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制度建设是严管严治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武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不断健全完善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