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

群众是最好的“合伙人”

□ 湖北日报评论员 艾丹

阅读提要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就能更好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调解矛盾、阻止家暴发生,边“遛弯”边巡逻、盗窃警情下降,助推基层议事、“老破小”装上电梯……在武汉市武昌区,有这么一群人活跃在社区里,用老百姓的语言和方式,化解邻里矛盾,守护身边平安。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平安合伙人”。

“平安合伙人”是为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共同努力的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由居住地下沉党员、律师、医生、民警、物业管理人员、热心群众等组成。他们身份不同,但有共同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地为身边群众化解矛盾,以群防群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以群策群力为社区治理作贡献。

现实生活中,有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升级,有因邻里口角造成的恶性事件,也有因小区管理问题造成的公共对立情绪。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与群众的安全感相关,与生活的舒适感、幸福度挂钩。事实上,并非所有的问题都要依靠司法手段解决,并非所有的矛盾都要等主管部门出手。解决社会生活中的诸多问题,要避免小事变大、大事拖炸,最好能遏之于萌芽、防之于未然,以最小的治理成本取得最佳的治理效果。

平安建设不只是责任单位的事、职能部门的事,而是与每个人相关。在基层治理中,群众是平安建设的“主力军”,是“共建共治共享”的中坚力量。当人们渴望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时,更应该把自己摆到“合伙人”的位置,积极争当平安建设者、文明守护者、发展贡献者。近年来,武昌区“平安合伙人”的探索,更好地激发了共建共治的力量,让更多普通群众加入到平安建设、家园守护中来,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社区治理、小区建设。据统计,两年来,“平安合伙人”上报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等各类矛盾纠纷,有的社区民事类投诉件下降了90%。

激发群众力量的方式多多益善。不仅是“平安合伙人”,在一些地方还有“矛盾调处中心”“民生工作室”“五老和事堂”等等。尽管名称各异,但都是将社会力量、专业力量、法治力量集结在一起,共同为群众排忧解难,将矛盾就地化解,让社会的风险隐患指数降低,平安和谐指数上升。

人民群众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源头活水。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升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就能更好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平安建设,在改革发展更广阔的领域,都应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群众真正成为社会建设“合伙人”、创新创造“合伙人”、改革发展“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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