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切实兜牢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2023年,省民政厅在全省分级分类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方案》,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试点单位的通知》。一年来,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成绩斐然,幸福的阳光温暖了困难群众的心房。
综合救助试点
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体制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试点单位:宜昌市、武汉市武昌区。
事例:宜都市高坝洲镇的杨女士务工收入微薄,独自抚养女儿小杨。2022年8月,杨女士患热射病,住院治疗自费10158.22元。母女二人吃饭和住宿都成了问题。民政工作人员将二人纳入农村低保,2022年10月起,每月发放1000多元低保金;同时,帮其申请医疗救助,获得3302.84元救助金。村干部经常上门看望,一直关心其身体及生活状况。2023年,女儿小杨就读大一,通过慈善金秋助学政策,她获得了4000元慈善款项。工作人员还帮助其申报了秋季雨露计划,通过教育救助,小杨可以获得1500元左右的助学金。低保保障该家庭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专项救助针对特定困难为其提供帮助,慈善和关爱补充,让该家庭逐步走出困境。
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围绕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方式,进一步探索开展社会救助的服务模式,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明确服务类社会救助的供给主体、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运行机制,在制度保障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试点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大冶市、十堰市张湾区、石首市、荆门市掇刀区、安陆市、恩施市。
事例:44岁的张某是低保对象,身患癌症,肢体残疾四级、精神残疾二级并伴有较重抑郁症。2022年7月,掇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发现张某长达4个月未出门,整日泪流满面,孤僻偏激,于是将张某纳入“物质+服务”救助范围。第三方机构立即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张某进行危机干预,通过十余次心理疏导,稳定了张某的情绪。随后,第三方机构邀请张某参与社区活动11场,开展签到、维护秩序等志愿服务。张某母亲病危,因瘫痪需要轮椅,第三方机构链接到爱心人士捐赠的轮椅一辆,转赠给张某。为帮助张某适应社会,第三方机构邀请张某参与培育社会组织,经过6小节的小组活动后,张某由最初的焦虑、痛苦、以泪洗面,到现在笑容满面、能与人侃侃而谈。为巩固张某已有的改变,第三方机构引导张某加入“荆楚红管家”志愿服务平台,平台发布任务后,张某领取任务并完成志愿服务。从2022年到2023年11月,张某共参与走访慰问服务280户;为300余名特困供养对象送去生活物资;为1名抑郁症患者进行心理慰藉,成功带动患者一起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为困难居民包饺子、送腊八粥63人次。掇刀区民政局制定困难对象积分兑换激励机制,通过志愿服务获取志愿积分,可到连心超市兑换生活物资。张某两年累计获取志愿服务积分3650分,置换了价值3600余元的米、油、水果等生活物资。这种激励方式让张某等服务对象从原来的“受助者”向“助人者”转变,打造了由传统“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多元帮扶发展的新模式。
临时救助扩围增效试点
进一步研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创新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因病致贫患者和其他突遭严重困难的群众救助力度,在提高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等方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试点单位:宜昌市夷陵区、黄石市西塞山区。
事例:2022年5月,宜昌市夷陵区17岁的小欣,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在宜昌、武汉治疗,仅化疗费每次就需要4000多元。虽然小欣的父亲有工作收入,但也很难支撑高昂的费用。小欣的母亲辞职后在家照顾她,今年6月找了份收入不高的工作,补贴家用。夷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了解到小欣病情严重、后期治疗周期长,2022年5月以来已自费7万余元,严重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经社区和街道办核实,小欣家庭困难属实,2022年11月被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小欣本人因重病被纳入“单独保”,每月能获得800元低保金。同时,夷陵区民政局将小欣纳入“救急难”救助范围,为她提供临时救助金21600元,帮助她渡过难关。
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试点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落实基层社会救助责任和保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规范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
试点单位:武汉市江汉区、枝江市、黄冈市黄州区。
事例:枝江市七星台镇肖某年过七旬,无劳动能力,儿媳精神残疾二级,无劳动能力,孙女在读高中,家庭唯一收入来源是儿子打零工收入。2015年6月,枝江市民政局将该户整户纳入低保保障。2023年10月,肖某在医院检查出患有肿瘤,住院多日,总费用近6万元,其中自费30570元。鲜家港村包片联户长费巧云入户走访时发现这一情况,向村委会报告。民政工作人员为肖某办理了临时救助,使得该家庭获得了临时救助金4000元。
智慧救助试点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充分运用困难群众信息上报APP和困难群众申请救助APP,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主动发现机制,强化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综合运用各项帮扶救助政策,及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试点单位:襄阳市襄州区、应城市。
事例:2023年9月,应城市民政局通过医保局取得重病人员名单并进行排查,发现39岁的陈某2023年做腹腔肿瘤手术,医疗总费用为108072.11元,经过统筹报销,个人支付费用为54128.02元,属于重症疾病病种,且治疗疾病自费超2万元。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某身患重病,其父肢体一级残疾,母亲在家照顾,均无劳动能力,两个女儿都在上学,仅有妻子一人打工,每月收入2550元,不足以支撑其日常生活。长江埠街道办事处、上房村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走访,宣传政策,协助陈某一家人申办低保,11月起,每月可领取990元低保金。
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试点
将政府救助无法解决的困难群众案例推送给慈善机构,并协调慈善机构将本级无力解决的事项向上级慈善机构推送;跟踪掌握推送案例慈善帮扶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规范的衔接制度、方法、程序,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
试点单位:随州市、通城县、来凤县。
事例:广水市陈巷镇的李爱国(化名)2018年查出患有肝癌,一家人到处借钱为他治病,仍然负担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最终求助到民政部门。民政干部了解情况后,为他及他的妻子办理了低保。2023年4月,李爱国肝癌恶化再次入院,妻子因视力残疾四级,只能在家照顾李爱国,子女在外打工,每月收入仅两三千块钱,对于动辄上万元的治疗费不过是杯水车薪。陈巷镇民政干部得知李爱国病情恶化,立即为他介绍临时救助政策,并帮李爱国申请了6000元临时救助。但这笔钱只能解决他做手术缺乏费用的燃眉之急。正在一家人苦恼之时,民政干部向他们介绍了广水市慈善总会的大病医疗救助,在民政干部的帮助下,李爱国一家成功申请了3000元的慈善医疗救助。2023年以来,广水市民政局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开展对政府救助无法覆盖或实施政府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慈善帮扶,截至目前,广水市慈善总会已向41名困难群众给予慈善帮扶资金11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