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王磊、钟冠)12月8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新进展,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月人均分别为740元、575元,同比增长5.7%和10.2%,增幅高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今年以来,我省已实施临时救助14万人次,支出2.9亿元,有效发挥了急难救助作用。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宜昌市夷陵区、黄石市西塞山区作为“临时救助扩围增效”试点单位,研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落实创新“分级审批”“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规定,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因病致贫患者和其他突遭严重困难的群众救助力度,在提高临时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等方面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今年,全省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加大,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5万人。此外,我省城乡特困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17760元∕人·年、13482元∕人·年,分别较2022年增长5.7%和11.7%。省民政厅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活动,排查19.71万人,新增集中供养2051人,新确定照料服务人员2.9万人,解决住房安全问题1531人。全省206.2万人被纳入低收入人口信息平台监测范围,通过信息比对将579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将434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