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

如我在企,如我在诉,如我营商

——武汉法院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5.0版

在这里,15家基层法院入驻矛调中心实质化运行,81个“小切口”项目正在培育、壮大,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举措更优更实。

在这里,2500余万元的大额基金份额经执行方案专业化定制,10日内实现基金解封、变价、发放案款;涉案近6000人的执行案款通过“云发放”一键发还。

2023年,是湖北高院确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武汉法院以降成本、优服务、增质效为核心,立足群众满意、市场评价、企业感受,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打造“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5.0版”。

出实招降成本:源头活水不断涌现

今年上半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2.3%。这是近年来该院收案数首次出现拐点。

“诉前重防控、诉中提效率、诉后讲能动”,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会议要求,要扎实推进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

江岸法院以“格局一体化、平台多元化、调解专业化”为抓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打造多方齐参与、机制共健全、流程更高效、矛盾早化解的多元解纷新局面,今年以来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5万余件,大多数案件在诉前化解。

江汉法院推动“诉源+执源”双源同治,形成“在诉讼阶段考虑执行、在执行阶段扫除障碍”的诉执一体工作模式。

源头谋治理,诉中谋优化。

为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江汉法院、江岸法院、青山法院等相继推行金融纠纷诉讼费缓交机制,将诉讼费缴纳环节后移,简化诉讼费缴纳和退还程序。

武汉中院对胜诉退费系统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退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对关键流程和重要节点及时督促。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完成胜诉退费1.6万余件,涉及金额9400余万元。

真评估优服务:司法能动愈深愈实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如何有效落实这一理念?

“有温度、有精度”的制度引领,进一步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

年初,武汉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武汉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在立案、审理、财产保全、执行、审限变更、司法各公开环节“全流程闭环”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要求“涉企案件必评估,评估过程实质化,评估结果有效应用”,进一步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运行成果。

围绕涉企案件保全,青山法院打造全流程“保全案件前置担保”工作机制,实现担保措施、担保财产在审判和执行阶段“共享”,涉企保全一“函”通办,立审执“互联”等,开启涉企保全案件绿色通道。

蔡甸法院推出“诉前财产保全温馨提示卡”“诉前财产保全提示书”,武昌法院对涉企保全类案件实施经济影响“双评估”措施,及时获取被保全企业的意见建议,提升经济影响评估效果。

武汉中院实行执行方案专业定制,对重大涉企案件面对面开展涉企评估,实行“一案一策”专业处置,高效审理武汉首起大额上市公募证券基金份额执行案。

汉阳法院、新洲法院通过执行预告知机制,全方位考量执行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发力点,营商环境“最优解”持续生成。

“小切口”提质效:立审执破持续再生

7月,省营商办公布《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及创建点名单》,武汉法院14个改革项目“榜上有名”。

东西湖法院会同辖区八部门建立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作为14个改革项目之一,该机制通过多部门协力配合,保障破产管理人快速掌握破产企业财产状况,为后续资产处置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稳步推进14个先行区改革事项建设的同时,武汉中院发布“2023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提出以“小切口、精准化”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机制创新再突破。

先行先试、多点突破,一批批创新试点落地生根。

在诉前,江岸法院建立全省首个三方联动的医疗纠纷“诉前鉴定+多元化解”机制,武昌法院对建设工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实行鉴定前置,有效降低鉴定类纠纷的诉讼成本。

在立案环节,硚口法院建立涉企案件“承诺+容缺”工作机制,企业立案时仅缺少个别非关键性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其在后续环节补充完善,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更加高速畅通。

蔡甸法院、经开法院等相继推行律师调查令在线申请,借助电子律师调查令线上申办系统,实现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反馈,提升律师调查令取证便利度。

东湖法院在全省首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实行调、立、审、执各环节、全要素的“无纸化”线上程序流转,目前已运用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技术,万余件审执案件实现“无纸化”办理。

今年10月,武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武汉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5.0版推进情况,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大力营造亲商、爱商、护商、助商、惠商的舆论氛围。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武汉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工作服务营商环境的宗旨,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更加精准、高效、规范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更加坚实。

(黄洋 刘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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