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7日

我省推行“法院+工会”化解劳动争议,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全覆盖——

社会调解在先 法院诉讼在后

全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工会”模式,帮助勤工俭学的大学生讨薪成功。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近日,湖北某商贸公司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给付欠款,该公司员工陈某向调解员连声道谢。

因被欠薪,陈某向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经引导,案件被委派至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到陈某急需用钱且人在外地,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视频调解,通过“法院+工会”模式,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就相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关乎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省总工会积极推动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

线下线上两个阵地并行

近日,一起因工资拖欠引发的多人劳动争议,经宜都市“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后成功化解。

2021年11月,黄某等6人参与曹某承包的工程建设,但完工后6人的劳务费未结清,双方签下欠条,约定于2023年5月30日前付清欠款7万余元。因到期后追索无果,黄某等6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宜都法院将案件委派到“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经过工作室调解员耐心劝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曹某分两次付清拖欠的劳务费。

此前,全省分四批在全省17个市州、115个市县部署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2019年,在劳动争议案件多发、调解工作基础较好的20个市县首批试点,实现路径“破题”;2020年,在40个市县第二轮推进,在增强实效上“解题”;2021年,在22个市县第三轮推进;2022年,省法院和省总工会议定,全面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全省县市区实现全覆盖。

今年初,省法院与省总工会又联合印发《湖北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提出,要将湖北构建为全国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先行区,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该实施办法明确,各地法院和工会联合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县级以上工会调解组织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针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纠纷,适宜调解解决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或委托工作室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并向当事人送达,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全省县以上地方全部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线上工会调解资源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两个阵地同步并行,双线畅通案件“转、办、认”,法院及时转、尽量转,工会主动接、快速调,以灵活方式、较短时间化解劳动争议。

发挥前置作用降低案件发生率

“本以为要开庭判决才有结果,没想到一次现场调解就帮我们解决烦恼。”近日,蕲春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一次性化解10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间,张某等10人在某公司上班。后该公司拖欠工资,张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蕲春法院将案件委派给“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在分析研究案情的基础上,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现场核定实际欠薪金额,并在付款时间和方式等问题上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法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现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至此,10名讨薪者吃下了定心丸。

此前,湖北省“保障新发展 法治惠民生”办实事集中展示活动正式发布十大优秀案例名单,省法院和省总工会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上榜。

按照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调解经验丰富的要求,各地法院和工会加强多元化、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从职工法律服务团、工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工会干部、人社干部等人员中选聘工作室调解员,制作调解员名录。

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思路,充分发挥“法院+工会”系统功能,省法院与省总工会每年联合制作精品案例视频,用成功案例现身说法,不断提升诉调对接的社会公信力和职工认可度,引导职工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今年6月以来,省法院着手编写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指引,梳理可行治理举措、有效工作机制、司法建议发力方向以及地方法院典型经验做法等,探索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前置作用,降低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率。

我省多元解纷大格局形成

“减轻了职工诉累,降低了维权成本。”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新情况,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诉”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相结合,使劳动者维权更便捷更高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能够起到解决现实问题和疏导社会情绪的双重作用。

去年,省总工会出台的关心关爱职工群众、助力企业纾困解难15条措施,将全面推进“法院+工会”工作列为重要一条。

省法院和省总工会每年联合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高效落地。省法院与省总工会每半年通报各地调解案件量和调解成功率,省法院把诉调对接工作纳入一站式建设考评,省总工会将“法院+工会”纳入“职工说了算”评价机制,并对市州工会实行单项考核。

省总工会对每个工作室给予工作经费用于调解员办案补贴。工作室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的,给予调解员相应补贴;经调解未成功的,每件亦给予调解员一定补贴。今年4月,省法院联合省总工会举办调解员培训班,通过采取在线培训、案件评析、庭审观摩、互访互学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调解能力。

省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1.7万余起劳动纠纷案件通过该模式调解处理。

今年11月,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名列其中。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构建“法院+工会”等“1+N”多元解纷模式,1500多个调解组织、6600余名调解人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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