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保基金法规制度,规范投资行为,支持全国社保基金更好保值增值,财政部6日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投资范围方面,征求意见稿将此前专项批复进行整合,并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此外,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在投资监管比例方面,综合考虑风险收益特征,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品种按照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进行划分,并将境内和境外投资全口径纳入监管比例。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进一步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适度下调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其中,股票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8%,债券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3%;货币现金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年费率不高于1.5%;托管人提取的托管年费率不高于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