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320万元已经到账,非常感谢法院,我将用这笔钱来建设家乡!”近日,咸宁市崇阳县某企业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崇阳县人民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此前,这家企业被云南某橡胶厂陆续拖欠货款320万余元。该企业起诉到法院并胜诉,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付款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崇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奔赴云南,与橡胶厂相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涉。经过数小时的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橡胶厂将全部欠付货款支付到位,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一场持续7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在两天内得以顺利执结。
橡胶厂偿清欠款之后,崇阳法院第一时间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对被执行企业的相关失信信息作屏蔽处理,方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不因本案而受限制。
法院执行工作事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与满意度。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难案攻坚和“荆楚雷霆2023”执行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涉民生和涉拖欠企业债务、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有财产长期未结等案件的执行,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和雷霆手段,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根除执行案件质效落后疑难杂症的“病灶”,省法院还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建设 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的若干意见》,推动执行力量等资源保障与“解决执行难”实际需求相匹配。同时,着力构建诉前调解和立、审、执协同便利执行的执源治理机制,开展执前和解工作,在全省159个人民法庭试点直接执行。
在严厉打击“拒执罪”,用足雷霆手段的同时,湖北法院在“荆楚雷霆2023”执行专项行动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执行方式,促成执行和解。
黄梅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邓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建始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有意“放过”被执行人的1台挖掘机,帮其挣回了全部41万元赔偿款。
今年3月,省法院出台实施办法,建立对执行工作质效落后法院实行重点管理机制。5月,省法院召开重点管理法院约谈会,对执行工作质效落后的5家基层法院及其所属中院院长进行约谈,并列明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12月1日,省法院对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工作相对落后的3家中级法院进行约谈,并要求积极整改、有责必究。
通过深入推进“荆楚雷霆2023”执行专项行动,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9万余件,其中,14万余件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