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这份告知书,不然因为6000元让公司的征信受影响,得不偿失。”近日,被执行人朱某在收到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发出的预失信、预限消告知书后,主动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年来,新洲区法院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戒预警与修复机制,坚持“惩戒必预警”“预警必评估”“改错必修复”,向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当事人发送《执行预警告知书》,鼓励其主动履行,推动执行和解,及时帮助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修复信用。
该院自机制创建以来,已发出预警告知书1650份,执行到位650万余元,执行和解1.03亿余元,为1320名被执行人修复信用。
(王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