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洋)11月28日下午,咸宁市人民政府与湖北港口集团签订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推进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建设,一期规划建设3个通用泊位、1个多用途泊位及后方配套堆场450亩,湖北港口集团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这标志着,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项目建设步入“快车道”。
当天,咸宁市交通运输局与湖北港口集团二级子公司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咸宁市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项目选址位于嘉鱼县潘家湾镇,总体规划8个泊位,分两期建设:一期建4个码头泊位,设计通过能力725万吨/年,二期建4个码头泊位,设计通过能力850万吨/年。同步配套建设港区堆场、临港物流园、综合物流区、铁水联运场站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