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香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持有的黄石大鼎铸造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21852.69万元,本金余额13466.78万元,利息8310.34万元,垫付费用75.57万元(具体金额以相关合同协议及裁判文书为准)。该资产包债务人主要位于咸宁市、黄石市、恩施市、襄阳市,单户债权具体情况参见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ubeiamc.com)或与我司有关人员接洽查询。
资产的交易对象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联系方式:吴先生,联系电话:15272732198,通讯地址:咸宁市金融信息港A座4层。
在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期内如有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等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行为的,可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来函或来电反映。举报电话:狄先生,027-87815681,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香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