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批准《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等9件报批法规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王丹)1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75人,实到6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审议批准了《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等9件报批法规。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社厅、住建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所作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决定任命蔚盛斌为湖北省副省长,接受吴海涛辞去湖北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督促法规实施相关单位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措施,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报批法规。其中,《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突出共同缔造理念,将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效实施的有益探索。荆州市、荆门市关于长湖保护的立法,在立法理念、框架结构、重要制度设计上保持高度协同,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生动实践,有利于凝聚保护合力、共同促进长湖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注重做好协同立法的后半篇文章,协同开展法规宣传解读,联动推动法规有效实施,让人民群众共享协同立法带来的法治红利。
会议强调,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全省实现从“跌出主赛道”到“重回主赛道”再到“领跑主赛道”的强势复苏,成绩的取得殊为不易。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跟踪监督,在谋划年度立法、监督、决定项目时突出重点、强化统筹,助力“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将共同缔造与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有机结合,组织全省五级人大代表10万余人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实事,并通过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取得良好社会反响。要深入总结谋划,不断提升代表行动特色品牌影响力。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双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融合发展,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侯淅珉,省政府副省长徐文海,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法院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机关厅级干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讲座。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陈涛以“城市更新——贯彻新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