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江岸区法院运用“法院+行业协会”调解机制,将一起涉及三方利益、案情复杂的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某装修公司承包某餐饮公司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并交付后双方未结算工程款。后来,王某从装修公司退股,公司将工程债权转让给王某,但因工程款未结清,王某将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发现,被告是当地特色餐饮企业,而双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期存在异议,直接进入实质审理极有可能出现两个以上鉴定事项,极大增加诉讼成本,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为减轻诉累,经双方同意,案件被委派至武汉建筑装饰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法官跟踪指导。
就在初步达成调解意向时,餐饮公司提出担心装修公司再向其主张款项,要求装修公司向王某出具结算尾款的授权,而王某认为自己有权收取尾款,调解陷入僵局。
法官遂向装修公司释法明理,告知其参与调解能够厘清公司与王某间的关系,避免再现纠纷。权衡利弊后,装修公司主动配合调解,三方达成一致,餐饮公司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其与装修公司间的权利义务结清。一场涉及三方主体、可能触发多项鉴定程序的案件,“零成本”化解在诉前。
(郑雅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