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志刚
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西方资本主义、改良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和功利主义等理论也曾进入中国,但只有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发展壮大,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本质上具有许多内在的共同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
哲学思维契合
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相契合。马克思唯物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投影和反映;世界是可知的,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自身的客观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诸多唯物主义观点。战国时期,荀子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认为自然界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如果违背自然规律,就必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这样的唯物主义思想不胜枚举,这些思想也成为20世纪初中国先进分子接受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纽带。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辩证思想相契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事物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旧事物的灭亡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事物的发展呈现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同样,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事物也是中国传统思维的一个显著特征。中国传统哲学不仅提出阴阳、虚实、动静、明暗、兴衰、强弱等对立概念,而且基于这种辩证思维形成了刚柔相济、福祸相依、有无相生、否极泰来等辩证发展观点,其中所包含的辩证思维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一样,都是将事物看作普遍联系、对立统一、螺旋发展的有机整体。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知行合一观念相契合。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都充分认识到对世界的改造不能在纯粹的理论推演中发生,而是要在认识与实践的转化中实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马克思明确阐述了变革世界的思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这种变革世界的取向与中国传统哲学“躬行践履、行笃知明”的传统有着相通性。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中国知行合一观一样,都体现了对实践与认识辩证关系的正确把握。
根本立场契合
马克思主义的以人为本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都体现了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高度关注,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为中国人民所接受,是因为它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着共同的人民本位立场。
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要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主义揭示,资本主义由于资本崇拜而导致资本无序扩张,进而导致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人成为“机器的一部分”,人之为人的主体性被遮蔽,人的自由发展成为奢望,因此无产阶级要通过斗争与革命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使人从异化中解放出来,复归人性的光辉。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解放的高度关注与中华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高度契合,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极大共鸣。
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基本线索,主要体现为民本思想。《尚书》中“敬德保民”“民为邦本”已经体现了敬畏民众、敬畏民众赋予的权力的思想萌芽。孔子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进一步发展了“敬德保民”思想。孟子也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还有“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民者,君之本也”“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等格言,都充分体现了民本思想。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为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并广泛传播、为中国人民所知晓并从内心认同,奥秘就在于它坚持实现人民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定立场和人文情怀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高度契合。
价值取向契合
马克思的一生都在致力于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现象,而公平正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同样是极其重要的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公平正义价值上的一致性,是中国人民选择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研究,发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公正的理论与实践是脱节的,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必然导致社会政治权利的不平等。马克思、恩格斯站在人民的立场,坚持用唯物主义观照历史进程,指出“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之后才能获得自由”,即无产阶级只有消灭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的实质公正,并指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实现社会公正的终极追求。
在我国历史上,追求社会平等的思想由来已久。孔子指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认为贫富不均是社会动荡的根源,要想实现社会善治就必须将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老子认为损穷济富的不公正政策有违天道,他提出要“损有余而补不足”,主张“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分配正义原则的构想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公平、正义、平等的价值观念相契合,并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地被吸纳,成为中国治国理政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理想契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就是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建立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美好社会,而我国关于“小康社会”“大同世界”的描绘也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二者都包含对美好社会的崇高向往、对人类命运的高度关怀。
马克思主义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寻求人类解放的道路,以彻底的、科学的理论为建设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标明了方向。中国传统文化中描绘的“大同社会”与马克思主义构想的理想社会相契合。中国古代思想家勾勒了“大同社会”的美好景象,最有名的要数《礼记·礼运》中的描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和平幸福的大同社会,是我国古代人民对理想社会的美好向往。
对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对自由、和谐、公平、正义的理想社会的追求,这些相通相融的观念是中国人民在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中坚定选择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因。
(作者系湖北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