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5日

“检察蓝”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解法结 化心结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饶传军 周青青

近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我在诉”解法结化心结,推动一批涉案矛盾纠纷在检察办案环节高质效化解。

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前往十堰采访。

检察监督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竹山县城关镇一养猪大户污水直排,臭气熏天,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意见很大。

“我们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后,依法开展监督。”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童艳辉告诉记者,该院迅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磋商,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

相关职能部门及镇、村很重视,随即召开现场会,商讨解决该养猪场废水收集处理问题。

集思广益,最终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废物利用。养猪场老板于今年初将附近加油站一个废弃的大油罐引回来,铺设管道,将养猪产生的污水收集和发酵处理后,再用转运设备转运到农田。

“感谢大家,帮我们想出这个好方法。”养猪场老板对到访的记者说,养殖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是上好的肥料,受到村民们欢迎。

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合力,变废为宝帮养猪场解决了污水直排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多年的心结一朝解开

“困扰我20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谢谢你们。”接过1万元现金,李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早在1995年,谷城人李某、张某因合伙向房县一乡镇倒卖问题肥料而被举报。案件线索随后被移送至房县检察院办理。案发后,张某因害怕被追责而潜逃,涉案款2万余元由李某全额退赔。

20多年过去了,涉案款项的退赔成了李某多年以来的心病。今年5月,他走进房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房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郑刚耐心倾听老人讲述,得知当年李某为了尽早结案,将本应由张某承担的1万元退赔款一并退赔了。

如今,李某年老体弱,又身患疾病,便想着讨回替张某支付的那1万元退赔款。

李某情绪激动,检察官耐心聆听,明确表示,该案时隔久远,调查需要时间,但请放心,检察院会尽快给一个答复。

审查原案卷宗,致电当年的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承办检察官以“如我在诉”的精神精心办理案件,情况渐渐明了。

房县检察院在谷城县检察院的协助下联系上了张某。5月8日,检察干警驱车来到张某家中,和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一起,耐心释法说理,张某当场向房县检察院干警代表退赔了1万元。当天下午,检察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李某家中,将钱交给了李某。

“检察和解+司法确认”定分止争

“今年9月,十堰市检察院和房县检察院,运用‘检察和解+司法确认’,成功促成一场历时近7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息诉罢访。”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介绍。

“检察和解+司法确认”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履行支持起诉职责、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中,通过释法说理、检察听证、心理疏导等方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由检察院移送法院进行确认协议法律效力的司法活动。

此前,十堰市检察院还安排郧西县检察院进行“检察和解+司法确认”试点工作,郧西县检察院会同当地法院联合推出的《关于检察和解适用司法确认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检察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促使民事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十堰检察机关探索实践出多种检察机关“枫桥式工作法”。其中,十堰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综治中心派驻检察官制度,在县(市区)、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接访室、检察官联络站,实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视频系统与综治中心视联网平台对接通联,将防范化解矛盾工作前置,在群众“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张湾区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一批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在检察办案环节高质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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