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王艳华、通讯员谢萍慧)长江经济带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经济重心与活力所在。沿江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什么数值才算合格?工业固体废弃物怎么处理对环境影响最小?退耕还林还草应遵循哪些方法?依靠标准化,生态环保建设有了“操作指南”。
11月23日,第二届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联席会议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区域协调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2027年)》,沿线11省市同绘未来五年生态文明领域标准化建设目标:到202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区域协调地方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制修订核心标准达100项左右。
标准化是指对某一领域的相关事物的规范化,帮助人们更好地实现质量控制,增强产品的可靠性,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统一管理,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现代社会有序运行。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主要负责人介绍,标准化能够帮助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在生态环保方面实现步调一致,“共穿一双鞋,同走一条路”,从而实现“标准化+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例如,湖北率先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在沿江各省市多个项目推广,推动2022年长江湖北出境断面总磷浓度比2016年下降30.3%;咸宁打造“绿色之城”,为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该标准体系聚焦水环境质量与治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碳达峰与碳中和等16项重点内容。预计2023年—2027年间,平均每年制修订核心标准约20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30个以上,形成一批标准化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优良实践案例。
据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数据,目前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共计197部,已成立75个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中,湖北规划制定修订的生态文明相关地方标准已达118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