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陆明)11月13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结合湖北法院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要做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科学的理论这一根本指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目标导向、依法办事这一时代特征、基层基础这一坚实支撑,不断提高法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和机制。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把大会精神转化为湖北法院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