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襄阳市襄城区纪委监委以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书面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为抓手,打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组合拳,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有为。
该区建立澄清正名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由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依据其政治品质、近期表现等进行评估,第二级由案件承办室结合被反映人情况制定“一人一策”方案,确定澄清正名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第三级由被反映人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对口联系的派出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共同研判,澄清正名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最后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
澄清正名工作开展后,该区纪委监委一方面对被澄清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另一方面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详细汇报被澄清干部情况,助力被澄清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49人次,查处诬告陷害人员3人。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