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艾红霞)从省水利厅获悉,《湖北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出台并施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关于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是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防洪安全、航道与通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办法》共十三条,包括河道疏浚砂界定、综合利用管理原则和适用范围、疏浚砂综合利用责任主体、申报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及监管责任等。与《办法》配套的《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导则》省级地方标准已于今年7月16日实施。
省水利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办法》和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和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部委指导、地方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的管理模式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