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张薇
近日,随着一起历时近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结,荆州两级法院两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实现全部清零。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要求,荆州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把清理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作为促公正、提效率的有力抓手,作为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及时更新思想观念,通过“探底+预防”方式,打出清理积案“组合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荆州全市法院清理审结积案107件,清结率达86.29%。
强化督导 向“一把手”发督办通知
对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清理,是践行公正和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永恒主题的具体表现。
根据湖北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省各级法院每月通报本院及下级法院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详细情况,逐案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研究解决方案。对清理工作不力的法院和责任人,将进行约谈、通报、问责。
3月31日,在最高法院和湖北高院对积案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后,荆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全市法院积案清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会上,荆州中院院长贾亚胜不留情面地表示:“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办通报,对两次督办无明显效果的,由我进行约谈;对督办三次以上和约谈一次以上仍没有明显效果的,在全市法院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表态发言。”
荆州中院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4月4日,贾亚胜签发《院长督办函》,对石首法院一起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督办,要求石首法院迅速对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每10日报告工作进展和计划。在中院的强力推进下,该案清结。
今年以来,荆州中院挂牌督办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13件,向超二年以上未结案件的基层法院“一把手”发送督办通知4份,对所有案件限期清结。
“我院将在建立台账、包保督导、主动约谈的基础上,对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程序、审限变更提级由院长审批,扎实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去年底,因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中各项指标长期在低位运行,洪湖法院院长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
通过评查、通报、函询、约谈、表态等形式,荆州中院不断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切实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今年,洪湖法院多措并举集中攻坚,截至9月底,该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从2022年5月的25件降至1件。
强化预防 专项督办临近9个月未结案件
高效司法是人民的期盼。破解积案清理难题,功夫要下在“抓前端、治未病”。
荆州中院明确“预防转化为一年、清结一到二年、严防二到三年、杜绝三年以上未结案件”“一条线”思维,坚持监管前置,实行审限双重预警机制,加强对超六个月未结和法定审理期限不足25%的案件动态摸排管控,开展临近9个月未结案件专项督办,重点关注需鉴定或以另案审理结果为定案依据的案件,量身定制“督办清单”,实行“一案一号”销号登记,坚决杜绝“前清后积”“边清边积”问题。
“立案日期、审理时长、包案人、预计结案时间……” 在审判管理部门的督办清单上,每个案件都明确标示了以上关键信息。原告某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就被列入其中。
去年10月,监利法院受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为大型企业,诉讼标的额近千万元。经开庭审理,双方对违约责任承担各持己见。
为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监利法院院领导带队,多次到原告企业与相关负责人商谈解决方案,同时积极督促被告负责人与原告座谈协商。
临近9个月案件仍未审结,荆州中院便将其列入清单,持续跟踪,每月督办,预防转化。经多轮沟通,今年9月初,原被告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自今年8月开展“临近9个月未结案件”专项督办活动以来,全市法院共有28件案件被列入督办清单,目前如期结案21件。
强化调研 实施清单管理倒排工期
为解决司法实践中鉴定周期过长、反复多次鉴定、滥用鉴定权利、拖延诉讼程序等问题,荆州中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涉及的司法鉴定因素专题调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委托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全面压缩办案时长,防止程序“空转”。
今年,江陵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先行试点改革,将司法鉴定关口前移,着力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5月,黄某某因在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上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分歧较大,起诉至江陵法院。该案经“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仅用时13天,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改革试点以来,江陵法院办理诉前鉴定约占委托鉴定总数38.46%,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1.82%,诉前鉴定案件办理时间相比进入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68.7%,率先达到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含破产案件)清零目标。
实行常态化通报机制,每半个月对清积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切实做到去存量、防增量;
建立全市法院积案工作台账,明确案件“已用时限”和“办结时限”,实施清单管理,倒排工期,自我加压;
实行院庭长分级监管督办制度,对立案时间超六个月的案件提前进行包案,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方式;
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评析机制,超二年未结案件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对未结原因、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经验教训以及是否存在拖延办案等方面进行讨论评析,并确定结案时间。
针对清积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荆州中院牢固树立系统思维,修订《关于加强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清理工作高效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荆州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度同比提高11.15%,平均结案时间呈现逐年缩短趋势,真正实现了从“清积降存”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