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6日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罗静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院长

聚焦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我省明确部署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的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为抓手,统筹发展则以四化同步为抓手。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相结合,全面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导向,需要兼顾自然地理单元和县域行政单元。比如,推进流域单元横跨5级(一级流域—二级流域—三级流域—四级流域—小流域)与行政单元纵跨5级(省域—市域—县域—乡镇—村域)有机结合,将流域空间以水为重点的自然特性和行政管理以人为重点的人本特征进行有效结合。按照“分级流域+行政区域”确定“高端—末端”的空间单元,可以有效传导上、下级空间单元的政策与指标,保证政策指标及规划要求有效落地,实现中小尺度与大尺度空间治理的有效衔接。

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导向,需要完善流域空间价值评估的系统方法,并据此开展流域空间分区及其特征分析工作。一方面,完善体现流域活动强度水平的四化同步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完善体现流域自然生态系统支撑服务水平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系统的供给服务、支持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等。

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需要统筹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比如采用比较优势指数,识别各个流域单元的主导功能类型,通过分类分单元管控的方式,确保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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