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通讯员李文成)湖北的餐饮连锁企业想在江西开分店,准入条件、开办流程、办事标准都和省内一样。武汉消费者在长沙发生了消费权益纠纷,两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将联动处置,依法维权,实现区域内异地维权同城待遇。11月4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和8个专项协议,从执法尺度到餐饮服务和消费维权等多个领域,三省市场监管工作将统一使用“一把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介绍,这是三省市场监管领域首次建立区域内全面合作机制。本次签约内容可概括为“1+8”模式。“1”即《长江中游三省市场监管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提出要实现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监管公平统一、执法规范统一。
该《备忘录》提出7大合作方向。在市场准入准出环节,三省将在经营主体登记和经营许可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等方面实现统一,推进“跨省通办”再提速,开展跨区域双随机抽查和失信联合惩戒,共享每年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黑名单”;共治区域内存在的不当竞争行为,遇到新型、疑难、典型案件,三省专家将一起会商研讨;共守区域安全底线,加强三省毗邻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协同共治;打造放心消费“中三角”,共享消费投诉举报数据、消费维权信息;推进行政执法联动,协同办案、案情数据共享;制定区域标准、检测认证资源共享、联合开展计量科技攻关,为三省企业提供更开放、更优质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
“8”指的是8个专项合作协议,分别关于市场监管区域执法、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和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监管认证协同监管、连锁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企业协同监管机制建设、计量协同发展、标准数字化协同发展、毗邻区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