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训前 通讯员 董家圣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年多来,我省积极采取措施,营造知法、懂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社会广泛参与湿地保护
我省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广泛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局面。5月26日,湖北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8个湖北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介绍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工作情况。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及约谈机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湖北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要求,确定各市、州、县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履职尽责。对破坏湿地问题突出、保护工作不力的地区,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我省聚焦“湿地保护与管理”,开展专题研讨。2022年9月19日—20日,省林业局联合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共同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系列培训——“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专题研讨班。研讨班采取“集中导学+专题辅导+学习交流”模式,各市州分管负责人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约110人参加研讨交流。
江豚见证湿地变化
江豚,这一长江旗舰物种,是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的有力见证者。
4月25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省林业局组织江豚野化放归活动,4头江豚从石首天鹅洲保护区放归长江干流。我国实施江豚迁地保护30多年后,江豚重回长江怀抱。
中国科学院水生所专家介绍,随着“十年禁渔”等政策的实施,以及湿地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长江水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日渐向好,为长江江豚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省林业局借助一年一度的“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生态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宣传湿地保护法,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
湿地保护法在幼小的心灵中播下种子。“爱护每一种生物,珍惜每一寸水土,让我们做绿色的示范者、文明的传播者、保护的践行者、法律的捍卫者……”2月4日,在公安县崇湖国家湿地公园,一群少先队员用稚嫩的声音发出倡议,呼吁人们携起手来,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湿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当日,省林业局联合荆州市人民政府在公安县举行2023年世界湿地日湖北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湿地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