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

信息化融合打通数据“孤岛” 一键式查询搭建便民“政策库”

——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成运行有关问题解答

10月30日,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正式在湖北省人大网站、湖北省政府网站同步上线运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有关负责同志就数据库建设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建设数据库有什么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禁止地方制定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等要求,但从国家治理实践看,目前仍有大量规范性文件游离在备案审查范围之外,不时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利、违反国家宪法法律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党中央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初步建成了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并着力推动各地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要求将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网上公开并接受监督。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牵头成立由省人大、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组成的数据库建设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省各级各系统的数据库建设工作。经过调研论证、集中清理、开发建设、研究修改等全方位全过程协调联动,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如期建成。

问:建设数据库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答: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于助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建设省级数据库是顺应时代需求,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必然要求。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解决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信息化问题,数据库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数字中国建设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我省加快法治湖北建设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于优化法治服务软环境,推进法治湖北、数字湖北建设都有着积极意义。

建设省级数据库是规范性文件制度化、减量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之一,国家机关在法治轨道上、以法治的方式行使权力,必须审慎负责地制发规范性文件。将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纳入数据库管理,可以切实增强文件制定机关的责任意识、遏制滥发文件的“冲动”,也可以破解长期以来规范性文件管理“碎片化”“条块化”等问题,对于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有着积极意义。

建设省级数据库是法治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规范性文件,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是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反复适用的。数据库建成后,作为国家法治领域的一项重要公共产品,将及时对社会开放和展示,为社会公众带来更加方便快捷的法治公共服务,同时,也将这些社会规范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充分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问:数据库建设是如何推动的?

答:我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设,从今年2月份启动,历时8个月,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高站位。建设统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党中央提出的任务,建设我省的数据库,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2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启动数据库的建设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具体承担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任务,省人大、省政府和省“一委两院”以及省司法厅归口负责统筹好本系统各级文件的清理以及建设任务,五大系统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地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坚持高标准。对标全国人大法律法规库和国办规章库数据标准,以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全面、权威、有效、易用的公众产品为目标,充分考虑数据库的便利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科学合理设置数据库的架构、内容和功能,由省级统一数据规范,建成涵盖全省各级各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库。

三是坚持三个“全面”。一是全面纳入。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督、审查范围的要求,凡是对公民、组织权利义务作出规范的,都要分门别类收入数据库。我们牢牢把握住这一目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收尽收”的要求,将我省有权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数据库收录范围。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入库之前需要各文件制定机关及时对本单位的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这是一项工作量大、专业性要求高的工作,各文件制定机关切实压实责任,按照“谁制定、谁报备、谁负责”的原则,对入库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全面展现。目前,所有经清理归集后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已对外展示,而且可以通过省人大网站、省政府网站以及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文件查询检索方式。

问:归集入库的范围有哪些?

答:建成后的我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涵盖本省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纵向来看,涉及省、市、县三级,横向来看,涉及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五大系统。具体包括:地方性法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政府规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各级监委、法院和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

截至目前,数据库已收录各级各部门现行有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6815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52件、政府规章354件、人大规范性文件538件、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426件、“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45件,入库文件数量仍在持续更新中。

问:数据库有哪些功能应用?

答:目前,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访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鄂汇办APP等多种方式访问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库实现了电脑端和移动端页面自动适配,提供各类文件的展示、检索、查阅服务。

文件展示。数据库按照文件来源分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人大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监察规范性文件、法院规范性文件、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等版块,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各版块线上查阅文件,也可以分省、市州查看文件。

文件检索。数据库可按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文件来源”进行关键词检索,还可通过“文件类型”“文件层级”“发布日期”“排序方式”“区域”“服务对象”“主题分类”等条件进行多维度筛选,同时提供拼音搜索、智能联想输入功能,方便人民群众检索文件。

文件查阅。入库的每份文件都提供了WPS、PDF、OFD三种数据格式,部分文件还关联了政策解读,用户可将文件分享至微信、微博、QQ空间等第三方社交平台,阅读和使用体验友好。

问:下一步工作打算?

答:数据库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我们一是持续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不断充实完善数据库数据,统筹推动乡镇规范性文件入库。二是将我省数据库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联网对接,作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组成部分,形成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三是建立数据库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对制定修改废止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持续优化数据库系统功能,结合数据库运行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完善应用和服务,使之真正成为服务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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