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8日

我省“法院+工会” 调处1.7万余起劳动争议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孙莹

“本以为要开庭判决才有结果,没想到一次现场调解就帮我们解决烦恼。”近日,蕲春县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一次性化解10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间,张某等10人在某公司上班。后该公司拖欠工资,张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纠纷,蕲春法院将案件委派给“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在分析研究案情的基础上,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现场核定实际欠薪金额,并在付款时间和方式等问题上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法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现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至此,10名讨薪者吃下了定心丸。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关乎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总工会,积极推动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此前,全省分四批在17个市州、115个县市区部署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

今年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总工会联合印发的《湖北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工会调解组织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各地法院和工会联合成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针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纠纷,适宜调解解决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或委托工作室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并向当事人送达,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省总工会对每个工作室给予工作经费,用于调解员办案补贴。

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1.7万余起劳动纠纷案件通过该模式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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