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李念钦、任博)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非法销售,经营者陈某、吴某因此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0月21日记者获悉,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依法作出决定,终身禁止陈某、吴某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这是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审批法增加限制从业等处罚种类后,我省发出的首个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令。
今年1月,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荆门城区老莱子路的一家成人用品店,查获保健食品28种191盒(瓶)。这些保健食品虚假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相关食品批准文号,经营者吴某不能提供其合法来源凭证。执法人员根据涉案食品数量随机抽样送检26种,其中24种样品经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均检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成分。
案件被移送到公安机关后,民警锁定其上线供货人陈某。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陈某租住房内将其藏匿存放的42种7253盒(瓶)保健食品全部扣押。经随机抽样送检23种,其中20种样品中检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成分。该批涉案食品存在虚假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相关食品批准文号等问题,且陈某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
今年8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禁止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随后,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终身禁止陈某、吴某两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紧盯从业禁止令的落实,扎牢食品安全“篱笆”,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