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钰杨、通讯员李海波、熊清)10月13日上午,随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来到随县淮河镇,巡回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随县淮河镇地处随县北部,与河南省交界,制售假酒行为时有发生。
为发挥庭审以案释法的作用,随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淮河镇。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随县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开始。庭审现场秩序井然,附近居民主动搬来凳子旁听。
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杨某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
“没想到丈夫造假酒,妻子只是帮忙打下手,协助从事假酒包装也算犯法。”“假酒危害大,一定要严厉打击。”旁听群众受到教育。
最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再从事酒类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