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邓琳、李俊)近日,荆门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这标志着荆门承担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平安荆门再添“国字号”荣誉。
2019年12月,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荆门市主动申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从2020年到2022年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工作。
三年来,荆门紧盯试点创建任务,深入创新实践,圆满完成试点工作的262个共性任务、6个省级区域特色任务,市级谋划“5+N”特色试点创新项目较好推行,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针对社区治理难点痛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造性推出城市社区“大党委+大综治”新机制;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出构建市县乡村综治中心“4464”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入实施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一社一警、一村一辅警、一法律顾问”工程,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目前,荆门市已建立市级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库,收录县(市、区)创新试点项目39个,其中沙洋县“平安驿站”、京山市“乡村联片治理”、东宝区“五员议事”入选“2021全国社会治理创新100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