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黄晶、李姣)10月11日,全省民政重点工作暨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在武汉召开。鄂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为民介绍,鄂州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现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2.4万人,其中新增低保对象659人。
该市将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未超过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为边缘家庭获得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提供便利;制定《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从放宽经济状况核算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聚焦“困难群众提高收入较难、必要支出较大、异地求助较繁琐”的实际情况,该市将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扩大延伸。推动“单人保”向重病重残人员延伸,明确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单独享受低保待遇,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目前有3795名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获得全额保障。推动“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设定刚性支出扣减,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对医疗、教育、残疾保障、婴幼儿营养等必要支出给予适当扣减,推动低保认定条件转变。推动临时救助由“居住地”向“发生地”延伸,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明确由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紧急情况实行“先行救助”,今年已开展临时救助1526人次,人均救助2450元。
通过精简证明材料、信息共享等方式,鄂州市民政局优化社会救助办理程序,提高审核效率,便于困难群众获取救助。该市实行告知承诺审核确认低保对象,以承诺代替相关证明材料,提高救助效率;实行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业务“一网通办”,今年通过“一网通办”受理社会救助申请2677人次;实现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面向低保家庭、因病致贫人员及其他低收入群体开展“医路同行”、慈善助学“阳光班”等项目,近年来筹集善款1000余万元,帮扶38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