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艾红霞、通讯员韩文锋)依据国家与我省防汛工作有关规定,我省今年汛期于10月16日结束。省水利厅发出通知,自10月16日9时起终止水旱灾害防御24小时值班,防汛抗旱工作进入常态化防御阶段。目前全省长江、汉江各站点均处于设防水位以下。
从5月1日入汛以来,全省累计平均降雨量907.2毫米,与多年同期均值相比偏多19.4%,其中神农架、十堰、襄阳偏多五成以上,6至8月的主汛期间,全省共发生12场较强降雨过程,累计平均降雨量506.8毫米,与多年同期均值基本持平。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江河不溃堤、湖库不溃坝、城市不‘看海’、人民生命安全不受损失”目标,细化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综合采取“引、调、提、抽”等方式,增加江河湖库水量,其中引江济汉工程向汉江、长湖补水19亿立方米,鄂北工程引水3711万立方米。累计开启528处大中型灌区提供夏灌用水69亿立方米,灌溉农田3011万亩。
今年8月下旬以来,汉江上游降水量350毫米,较常年偏多80%,9月29日20时,丹江口水库入库流量涨至15100立方米每秒,汉江上游形成“汉江2023年第1号洪水”;10月2日22时,汉江中游形成“汉江2023年第2号洪水”。全省各地政府、有关部门紧密协同、联合作战,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险段堤防、病险水库、河道岸坡和易出险区域的巡查防守,高峰时上堤劳力达3.8万多人、累计近13万人次,实现堤防“零险情”、人员“零伤亡”,确保汉江沿线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