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李灿)10月12日从省高院获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三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跨省司法行政协调机制,探索解决跨区域侵权行为增多带来的权利人维权难、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实现跨区域保护“一盘棋”。
咸宁、九江、岳阳将开展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纠纷调解,及时移送异地侵权案件线索,共同办理跨区域重大典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强证据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调查、配合执行等方面的协作。统筹三地法院多元调解资源,推行三地异地立案,加强委托调解、委托送达、委托调查、远程视频、异地开庭、异地保全等工作的协调互助,提高司法效率,减轻诉讼负担。
当地知识产权监管及执法部门依法取得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城市监管及执法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范围内可以调用。同时,共享检验鉴定平台、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公共服务资源。三地还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重点研究解决三地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事项、法律需求、制度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
咸宁中院副院长肖创彬介绍,近年来,咸宁中院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联合市知识产权局、检察院、公安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联动保护工作,确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合保护工作站,开展跨区域联合协作。2022年至今,咸宁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38件,审结743件。其中,咸宁中院受理245件,审结242件,结案率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