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增殖放流,既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对普通群众来说也是一次生态保护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加深了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认识,促进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省人大代表汪良雷对大悟县检察院检察干警说。
大悟县检察院秉持着“打击犯罪+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对9名非法电鱼者积极释法说理,使9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出资1.18万元购买鱼苗放生。该案办结后,大悟县检察院联合大悟县农业农村局、大悟县公安局在县城澴河流域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将有效修复澴河流域鱼类种群数量,促进各类水生生物结构之间的平衡,达到“以水养鱼、以鱼净水”的目的。
“希望大悟县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为推进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汪良雷说。
(张瑞琪 何祺 覃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