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家发
近日,一起电梯维护保养的案例引发关注。维保人员刘某负责维护保养电梯时,从进入电梯到走出电梯仅用时5分钟,最终受到了2万元的行政处罚。(10月8日《大连晚报》)
今天很多城市高楼大厦林立,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电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目的是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电梯能够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然而,这名电梯维保人员竟然仅用5分钟时间来“走过场”,与维保计划和方案要求的30分钟维保时长严重不符。
电梯安全问题必须零容忍。本案例中,执法人员现场随机调取维保视频和维保记录,及时发现了这一敷衍了事的弄虚作假行为。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现实中,少数维保电梯的单位或个人,为了节约成本,无视法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当作儿戏,被处以重罚,纯属咎由自取。
安全无小事。一些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点小小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患。对任何在安全检查中搞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重从严处理。要以每一次安全检查为契机,以“扫雷”方式排除隐患,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给事故以可乘之机,切实为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