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让我们企业发展越来越顺。”恩施某饮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当地居民张某因家中用水不稳定,怀疑是该公司引流水源所造成,携工具破坏该公司输水管道,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积极协调,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让公司恢复正常生产。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鹤峰检察院结合工作职能,为市场主体当好“六员”:即沟通联络的“协调员”,破解难题的“和解员”,行业风气的“监督员”,党建工作的“参谋员”,助企发展的“服务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
去年以来,该院已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43件,其中涉企业合规案件2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田华 孟似虎 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