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需求,我得经常去外地洽谈业务,但我现在还在社区矫正期间,经常性请假很麻烦,希望检察官可以帮帮我。”这是社区矫正对象覃某在恩施州鹤峰县检察院回访合规整改企业时提出的诉求。
鹤峰县检察院检察官获悉后,立即向司法局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该民营企业通过企业合规考察后,其法定代表人覃某被法院判处缓刑,正在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鹤峰县。但覃某因企业发展,跨市频繁,如果每次外出都按照流程请假,不但手续烦琐,且若遇材料未及时提供或审批过程中出现耽误,容易错失商机,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对此,鹤峰检察院主动会商县司法局,开通“社区矫正对象经常跨县市外出审批绿色通道”,帮助此类矫正对象依法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加强后续监管和回访,保证监督不落空,确保企业正常发展。
(田华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