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雷闯、汪璐、通讯员李莹莹)9月21日,襄阳市出台《襄阳市培育有效市场主体和支持服务业发展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年度总规模约1亿元的补贴资金,扶持有效市场主体发展。
《办法》提出,对首次新增入库纳统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分别补贴10万元、5万元、5万元;对实现“分改子”“主辅分离”“事转企”并且入库纳统的市场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新设或新引进、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等市场主体,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在库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排名位于各行业前20%,且同比增速达到20%的进行补贴。
《办法》还对邮政快递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商贸流通业、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业、商务会展业、广告服务业、电竞业等11个重点服务业行业,从试点示范、扶持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