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郑国安、李斌)科技“显微镜”为督察赋能增效。据悉,自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督察系统”)积极发挥其快捷、高效的功能。截至9月25日,督察组运用督察系统完成了1537件信访登记、受理、转办工作,累计反馈823件信访边督边改情况。
据介绍,建立督察系统是推动督察整改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的重要举措。督察系统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模块内容组成。作为智能化的工作工具,督察系统可不受时间、地域、距离限制,帮助督察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达到全过程闭环管理的目的。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模块内容的上线运行,为我省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此次督察中,督察组首次创新使用了“遥感+无人机”的技术方式,通过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等技术的应用,让督察人员能够对环境问题全面监测并精准定位问题线索。在督察准备阶段,督察人员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查找问题,形成水、生态保护、大气、固废堆场等四大问题线索库输入系统,并作为督察组进驻时的第一问题线索。
同时,督察系统还发挥着“记录员、统计员、分析员”的作用。通过设立督察工作专班、督察组、市州配合督察工作组等不同角色的权限,督察组运用督察系统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管理要求,实现权责清晰、过程全管理。通过“督察工作专班、督察组、市州”三方合力,督察人员运用督察系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督察数据库,实现省级督察相关数据资料共建共享、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掌控,真正体现了信息化建设与督察业务的深度融合、互促共赢。
截至9月25日,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各督察组通过督察系统下发交办单、督办单123件,收纳了646项归档材料,记录重要事件和工作进展共计447次,收录典型案例8个。督察系统的应用,有力推动了我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的大量后台工作,我们都是通过督察系统操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多次参加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工作人员张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