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爱虎 通讯员 徐卫兴 李姮燏 王超
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夕,在咸宁市崇阳县青山镇铺前村千亩高标准农田内,全国劳模、崇阳县为民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吴正刚正在进行无人驾驶插秧机操作演示。他将现代科技运用到农业耕种第一线,为全年粮食稳产丰收夯实基础,年机耕面积达到3.5万亩,年服务收入达到320万元。
“今年国家又延续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农村专业合作社购买新型机械设备的资金更加充沛!”吴正刚感慨,购买农业生产机械,既有农机购置补贴,还有税收优惠减免,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底气更足了。
近年来,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务职能,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立足服务高质量发展,把税收服务向“三农”领域全面延伸,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地,持续用“税力量”为乡村振兴添力赋能。
以税兴农
挑起农业现代化“金扁担”
如今“科技范”种粮,天上“北斗星”助力、地上“大铁牛”农耕随处可见。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强有力支持下,湖北各地现代农业发展步履铿锵,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成为农民致富路上挑在肩上的“金扁担”。
位于仙桃市郭河镇中岭村的“再生稻科技小院”,被中国农技协评为“最美科技小院”,“小院”连接科研与生产,推动农业前沿科技成果迅速就地转化、开展应用,直接惠及农民。目前,新模式已覆盖仙桃9个乡镇1000多亩农田,带动村民户均年增收2万多元。
“平时忙于科研、交流和技术培训,税务人员会主动把惠农政策和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及时‘一对一’答疑解惑,为我们企业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再生稻科技小院负责人、高级农艺师王卫斌算了一笔减税账。“企业享受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19.32万元,增值税免税收入累计达644.06万元,此外,还享受了牲畜、家禽饲养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城镇维护建设税、房土两税减免等。有税收优惠政策加持,我们搞科研、兴农业更有劲头、有盼头。”
“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是必然举措,税务部门要‘保驾护航’。”据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税务局为助力农业生产增智增技,在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等领域免征增值税4.3亿元。自2022年7月起,为全省348户涉农市场主体办理退税2.4亿元,鼓励农企在改良品种、产品升级、建设厂房、购买设备等项目建设上加大投入,帮助企业铺就增产增收“幸福路”。
税润农旅
看遍乡村旅游“好丰景”
在宣恩县伍家台村,茶园“变身”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家门口的生态旅游,让村落焕发出强劲生命力。
近年来,伍家台村依托生态优势,以茶为媒,探索出一条农旅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实现“茶区变景区、采摘变体验、茶山变金山”。伍台昌臣茶业公司创新“龙头企业+中小骨干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与42家茶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茶厂抱团发展,创建有机茶园近2万亩,惠及4万余名茶农,凭一片叶子富了一方百姓。
“在税惠政策支持下,‘伍家台贡茶’的品牌越来越响,来茶园旅游观光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越来越富!”伍台昌臣茶业公司董事长郑时兵表示。截至今年8月,“伍家台贡茶文化旅游区”共接待游客40.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120.15万元。去年,该公司享受到出口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累计税收减免达880万元。公司将税收优惠投入到旅游品牌宣传、茶叶人才培养和工艺改造上,为提升国际竞争力注入一剂“强心针”。
省税务局不断优化涉税服务,延伸服务触手,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农村经济主体。据统计,全省税务系统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免征增值税0.35亿元;持续改善农村用电环境,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4.6亿元;农业节水灌溉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95.4万元。税收红利充分释放,为打造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税惠滴灌
蹚出农民致富“新路子”
实现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根本。一系列税惠政策,为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富民产业做好基础保障,有力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创业、持续增收。湖北省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9元,较2013年翻了一番多,农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
“在税务干部帮助下,我们村的集体经济一年比一年好。去年天景钙业有限公司的税款达到1080万元,较前年增加126%!”松滋市刘家场镇三堰淌村党总支书记吉明东介绍。“天景钙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石灰石开采销售的公司,其中10%的干股由全体村民共同持有,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分红。”
“退税‘无申请’、‘无纸化’、财行税申报‘十税合一’,各项税惠政策上门宣传,操作难点面对面辅导,这一桩桩一件件服务,都给我们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心剂’。”不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让吉明东赞不绝口。
省税务部门做实做优涉农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支持乡村产业增强“造血”功能,让乡亲们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一方面,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对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9.9亿元,饲料、有机肥等产品免征增值税16.1亿元,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18.4亿元。另一方面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全省5517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减轻了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等免征增值税8.7亿元,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户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