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洁、通讯员吴旻)怎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呢?关口前移,把“法庭”搬到基层。9月14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联合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汉正街市场监管所启用全省首台诉源治理终端机,依托“共享法庭云端调解”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硚口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这台机器“加持”下,消费纠纷各方可以联合“云上调解”。即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人民法院的委托,组织调解;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邀请,指派法官予以法律指导。
在此次纠纷中,投诉人王女士于3年前在某培训机构为孩子购买了舞蹈课和绘画课,后来孩子不想上了,便想让对方退还没上完的课时费用。被投诉人则认为,该家长当时购买课程时,已经签订了合同,在此期间孩子请假次数已超过约定,导致未上完相应课程,所以认为不存在过错,不同意对方的退费诉求。双方态度坚定,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后,调解多次未果,故联系硚口区人民法院共同化解。
当天上午,经过硚口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小时的联合调解,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本次纠纷涉及金额较小,故在诉前调解成功后,双方未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对纠纷重大、复杂或新类型的消费纠纷,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官通过在线平台对申请材料完成线上审核、指导当事人签署电子送达确认书,最快当天可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并电子送达当事人。”硚口区法院法官刘僖说。
与调解协议不同,司法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