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9日

法纪红线不分“八小时内外”

□ 湖北日报评论员 周磊

4名年轻干部晚上聚餐,等菜之余打起了带彩麻将;一镇政府干部喝了酒,却在凌晨时分的村道上驾车;某区水利局局长热爱钓鱼,一老板便经常周末约他享受免费钓鱼、吃饭;某市殡仪馆原馆长收钱次数达130次以上,收钱地点常在咖啡吧、马路边、小区附近,甚至在法院对面都在收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这四个典型案例,有一个共同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外”。

现实当中,少数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尚能自我约束,“八小时之外”却任性放纵,一旦走出单位大门,连党员身份都抛却了,什么朋友都敢交,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东西都敢拿。和工作时间相比,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私人场域更为复杂、更难监管,发生权力越界、行为失范问题的概率更大。从以往违法违纪案例来看,私底下被“小意思”“小恩惠”诱入大陷阱的不在少数。“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往往成了毁掉工作圈的罪魁祸首。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言行,绝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手“管得太宽”,而是实现党内监督全方位全覆盖的内在要求。

“八小时外”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清爽的人际交往、健康的兴趣爱好理应充分尊重。干工作有上下班之分,但纪律规矩要时刻在线。这并不是说,下班了不能有自己的私人时间、自由空间和正常社会交往,而是恪守党纪国法不分时间、不讲场合。无论是“八小时内”的工作,还是“八小时外”的生活,原则不能破、界限不能越、规矩不能坏。时时谨记“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关好小事小节的“门窗”,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

生活作风与工作作风息息相关,守好“八小时外”,才能及时掐灭倾向性问题的苗头。近年来,多地为党员干部划出了守纪的底线和红线,这是防“腐”于未然、消除“薄弱环节”的必要之举。“八小时外”也是党员干部修身律己的重要时段,是检验其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八小时外”会面临更多的诱惑,还可能远离公众视线、脱离工作纪律监管,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场所、重要节点,抓好“八小时外”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也要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时刻自省、自重、自警。

廉与贪,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无论“八小时内外”,都要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党纪与国法的红线,才能避免小节失守,酿成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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