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公告披露的债权及担保措施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阅档判断。
二、公告有效期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详见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hubeiamc.com。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712-2533866
在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期内如有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等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行为的,可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来函或来电反映。举报电话:027-87815681,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