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吴芸)促进产业发展,要发挥“榜样的力量”。9月14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印发通知,公布我省首批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和标杆园区名单,武汉等4个城市被确定为数字经济示范城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11个开发区被确定为数字经济标杆园区。
据了解,按照《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及《湖北省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经推荐申报、组织创建、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上述示范城市和标杆园区。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分别是武汉、宜昌、襄阳、黄石,数字经济标杆园区分别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湖北点军工业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利川经济开发区。
通知明确了数字经济示范城市和标杆园区的主要示范任务,要求充分发挥示范标杆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提炼总结相关经验成果,为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各相关市(州)发改、经信部门要做好示范城市和标杆园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将定期评估示范成效,适时推广经验做法,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