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晶、通讯员张永康、郭姗姗)咸宁市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内,在执法人员全程监督下,一箱箱假冒伪劣药品被破碎后,又被送到焚烧炉焚烧。
9月14日,根据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省在咸宁分会场开展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根据无害化处理原则,采取拆解、破碎、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确保符合绿色环保要求。这是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的一项重要配套活动。据统计,此次统一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烟酒、建材、服装鞋帽、汽车用品等14大类、30万件,重量超110吨,案值1000余万元。
近年来,我省始终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开展“铁拳”“昆仑”“龙腾”“剑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以来,全省共查办侵权假冒行政案件4.18万件,破获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612件,查扣进出口侵权货物339.8万件,起诉侵权假冒刑事案件242件,受理侵权假冒刑事案件442件,为企业发展和群众消费营造了良好市场环境。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如造假窝点假冒国内知名奶茶品牌商标,查获制作奶茶杯89.27万个、半成品18.5万个;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以低档白酒灌装高档白酒加工销售,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贵州茅台酒”558瓶,以及用于制造假酒的设备、原料酒等物品,案值178万余元;经营无生产日期或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湖北某农业科技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食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