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德博置业有限公司并李道财:
钟祥市盘石岭林场与贵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签订了一份钟祥长寿谷合作开发《合同书》,根据该《合同书》约定:该项目建设总投资约 5亿元人民币,建设周期4年,年平均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开发,分阶段实施的办法,由甲方出土地,履行相应约章支持义务,乙方出资金完成约定开发建设内容的投资。但迄今为止,贵公司仅支付项目启动资金200万元,对该项目再无出资及投入,与合同约定的4年投资5个亿相差甚远,致使该项目搁置至今已逾10年之久,给我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导致盘石岭美丽林场建设进度滞后,影响了林场发展和对外形象。
为此,我场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通知与贵公司解除钟祥长寿谷合作开发《合同书》,并要求贵公司支付我场违约金100万元。
合同解除后,我方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通知!
钟祥市盘石岭林场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