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有偿执行”“人情执行”、套取执行款……近年来,法院系统执行领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宁夏、内蒙古、福建等多个省份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落马。(9月11日半月谈微信公众号)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案结事了,尽最大努力化解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是司法执行的应有之义。然而在现实中,案件执行环节往往是“老大难”,有时还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有的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手段花样百出,甚至气焰嚣张有恃无恐;有的出现了“纸面服刑”“提钱出狱”“云坐牢”等司法乱象,背后是部分执法人员借监管真空进行权力寻租,大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践踏司法威严,击穿公平正义底线,侵蚀法治建设基石。
基层司法执行,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的成色。如果因人情往来、面子交易,对司法执行缺乏敬畏,玩法弄权失职失责,就会造成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掉链子。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均出台措施将执行权细化分解,优化执行权配置,不再“一人包案到底”,从制度上避免“一人左右执行进度”。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改进执行人员工作作风,无论是定期交流轮岗还是设立廉政监督员,抑或是其他有益探索,都是为了让监督触角直抵基层“神经末梢”,使基层“小微权力”能够纳入监督范围,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从事执行工作,心里始终要有杆秤,给执行人一个满意的司法兑现,是为了维护司法不容挑战的权威、彰显法治社会的准则。执行工作常常面临重重困难,尽管面对的执法情形不同,但核心要求不会变。有些诉求看起来很“小”,却在当事人眼里很“大”,杜绝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考验着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准则,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决不让司法公正倒在“最后一公里”,对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有了更高期待,既要展现严格执法的执行威压,又要发挥能动执法的为民宗旨,全力攻破“执行难”的顽疾。
沉疴积弊,要用猛药重锤;刮骨疗毒,才能去腐生肌。执行规范问题从来都“非一人之所能治”,需要不断加强关键环节重点监管和风险防控,不断优化司法执行领域政治生态,最大限度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合理制订标准、案件精准分流、控制办理时限、做实分析研判,采取事前要求、事中提醒、事后评查方式,确保执行权在轨运行、全程受到监督,在每一个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