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2日

“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并行不悖

□ 余珮 郝瑞雪

阅读提要

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其中之一就是“‘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

我国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

推进“双碳”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以及铁、铜、镍、钴等战略性矿产品供应长期依赖国际市场,易受地缘政治的影响,风、光等所构成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因地球上普遍存在而抹平了各国在自然资源上的差距,能够有效提升能源安全水平。实现“双碳”目标是顺应技术进步趋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未来能源利用的重点是技术竞争,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阵营已经围绕深度脱碳关键技术、氢能、储能和先进核能等方面实现产业化研发,低碳化将成为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新标准。我国企业只有练好减排技术“内功”,才可能掌握可持续发展的国际通用语言。

履行“双碳”承诺是我国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用全球历史上最短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是我国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应对人类发展危机作出的新努力和新贡献,这既是办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也必将为全球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目标注入强大动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履行“双碳”承诺,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

自主把握降碳工作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

作为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我国同发达国家在国情、发展阶段、减排责任上存在区别,面临的环境也更为复杂。

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发达国家发展到后工业化时期后,高排放高污染的工业受到国家政策的约束,已基于自身产业结构的自然调整实现碳达峰,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中国是在工业化、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情况下开启降碳进程,经济有潜力继续保持比较快的增速,这意味着我国的能源需求空间巨大、二氧化碳排放还会继续增长。

我国产业偏重、能源偏煤、效率偏低的发展模式仍未根本改变,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提升空间。这导致中国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艰巨繁重,并且我国要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只预留了约30年,明显短于发达国家的50-70年,实现“双碳”目标面临减排幅度大、转型任务重、时间窗口紧的艰巨挑战。

从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来讲,需要考虑发达国家的历史责任,遵循共区原则。从工业革命以来,全球70%的温室气体由发达国家排放、30%由发展中国家排放,虽然大家都有共同减排的义务,但减排的责任不一样,发达国家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大规模转移高耗能、高碳排的低端产业,从而在国际价值产业链中占据高端地位。此时,生产在发展中国家,而消费在发达国家,这实际上是发达国家的碳转移,即对外转移了排放责任,降低了自身的减排义务。

国内国际局势深刻演变带来新挑战。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环保等为名的新型非关税壁垒日益成为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手段,激进的减排节奏必然导致对中国国际贸易与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同时,中国经济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压力,首要任务是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能够正常运转,需要立足当前国情把握“双碳”工作的节奏与力度。

对此,既要有“言必信,行必果”的大国担当,也要按照我国发展的节奏自主行动,必须坚持行动和策略上稳中求进。

辩证把握推动“双碳”工作的“四对关系”

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以发展的新思路看“双碳”,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当前,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同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和制造业国家,也是最大的化石能源消耗国,化石能源仍将是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撑,在一段时期内还将保持刚性增长。这意味着实现“双碳”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脱离实际。因此,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先立后破,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伴生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双碳”目标不可能由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单打独斗”就能实现,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研究确定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双碳”行动方案,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分地区看,由于各地区在资源禀赋、产业分工、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碳排放在不同地区存在明显差异。虽然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但部分东部地区面临的发展和减排的关系问题与全球先发国家处境类似,而西部一些地区面临的发展和减排的关系问题则与全球后发国家处境类似。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经济转型较早,鼓励这些地区率先实现达峰,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留出排放空间。分行业看,煤炭消费作为碳达峰的先决条件,应率先达峰,为石油、天然气等其他化石能源达峰留出时间;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能耗高、碳排放强度大,随着这些行业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应率先达峰,为其他行业碳排放留出空间。

处理好长远和短期的关系。推进“双碳”工作既要放眼长远、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工作,又要立足当下、以渐进的量变推动质变。一方面,我国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未来一段时间仍占据主导、高污染和高碳排的工业经济结构有待深度改革、经济稳增长压力突出、支撑“双碳”目标的关键技术创新还需要时间,短期强行实现“双碳”目标会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和社会代价。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不断突破等发展,中长期的减排成本可能下降、减排空间能得到提高。因此,需要立足实际、保持战略耐心、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另一方面,“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减排主体可以尽早布局谋划,提前谋划调整有利于减小阻力、降低损失和避免系统性风险。同时,切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攻坚,为实现削峰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双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政府方面,要加快建立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发挥好经济政策的“杠杆”作用、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做好预期引导和基础工作,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市场方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用好碳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一方面,以新的增长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能动性和积极作用,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以价格机制倒逼企业变革生产技术,改善经营方式,选择高效、低耗的生产方式。政府和市场各有分工、各有擅长,要协调配合、协同发力,通过“两手并用”发挥出最大效能。(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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