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程序流转成本,推动涉企案件实质化解、一次化解,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强化立调审执一体协同,采取“四步法”督促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优化审执营商环境。
第一步调审督促。根据当事人履行能力分类施策。对明显具有履行能力的,督促当事人当场当庭履行。对不能当场履行的,在调解书、判决书后附自动履行提示,提升主动履行的法律意识。
第二步执前和解。设“执前和解工作室”,对诉前及诉中调解成功、非金钱给付类案件,在立案前委派和解员督促当事人在执前环节自动履行。今年,执前和解成功案件23件,金额902万元。
第三步信用激励。将自动履行与企业信用建设挂钩,对自动履行的,依申请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企业良好的信用“背书”。今年,截至目前已为企业发出5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第四步执行威慑。创新“五预”执行机制,构建“惩戒先预警、预警后执行”模式,在采取惩戒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送预罚款、预拘留及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加大拒执行为联合打击力度。今年,移送拒执罪3起,自诉1起。(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