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破坏营商环境的法外之地。近日,武汉经开区人民法院审结某大型龙头车企诉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案件,判决被告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2021年8月起,有100余万粉丝的“某车实验室”账号发布某车企全新车型拆解视频53条,发表大量不实言论误导网友评论6万余条,包含大量负面信息。车企认为严重侵害其商业信誉,遂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该账号运营者某科技公司通过拍摄拆卸、损毁、破坏车辆的方式,密集持续发布不实及贬损言论的视频,导致车企名誉受损,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承办法官介绍:“车企曾向视频平台提出异议,视频被平台处罚下架后,科技公司仍继续发布相关视频,明显具有发酵不良影响的主观故意。”
法院认定,某科技公司的侵权行为,致使车企商业信誉降低,造成投入研发及维护商业信誉的支出成本增加,客户流失及销售收益减少等后果,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判决科技公司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车企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案件启示:在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挥正面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而不是通过贬低、诋毁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以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赵焱 黄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