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家发
8月30日,广东省人社厅在官网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为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育儿妇女就业提供指引。《通知》还拓展支持群体,支持对负有照护儿童、失能老人或残疾人义务的其他劳动者,参照“妈妈岗”实行弹性工作。(8月31日《广州日报》)
“妈妈岗”就是弹性岗位,上班同工同酬,采用柔性管理或弹性工作制,让育儿妇女实现“带娃”就业两不误。“妈妈岗”能够帮助很多育儿妇女解决“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工作”的现实矛盾,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也有利于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落实。
在“全面三孩”鼓励生育政策背景下,降低生育成本、减轻育儿压力等,成为社会和育儿家庭关切的话题。由于育儿妇女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家庭和孩子,导致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受限,特别是生育多孩的家庭,一些妈妈不得不在家专职带孩子。这种现实,也使不少女性轻易不敢生育多孩。
“妈妈岗”就业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纾解了育儿妇女后顾之忧,不再因生育被迫中断职业生涯。按照《通知》要求,首先是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引导用人单位在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妈妈岗”,据此建立统一名录并在网上服务专区公布;其次是为“妈妈岗”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主动提供招用工服务,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在保障方面,《通知》明确加强“妈妈岗”员工劳动权益保障。一是明确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协商明确弹性工作等相关内容;二是强化专项监督,加强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宣传、女职工权益专项执法等。
“妈妈岗”就业新模式,助力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有利于化解育儿妇女的求职压力,也能缓解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用工难”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