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艾丹
阅读提要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纪律清醒,面对酒杯,不要有“酒驾是小事”的错误认识,不能有“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更不该有“谁敢查我”的自我膨胀。
8月30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令人警醒。
酒驾醉驾危害公共安全,是必须铲除的社会毒瘤。近来,全国各地屡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被公开通报。党员和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或醉驾,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损害党的形象,还败坏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从湖北的通报情况来看,被点名的干部中,有的原本就是一线执法者,有的身处关键岗位,有的已退休但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体现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殊、没有特权,彰显了驰而不息反“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这些典型案例就像一面镜子,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纪律清醒,面对酒杯,不要有“酒驾是小事”的错误认识,不能有“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更不该有“谁敢查我”的自我膨胀。
一杯酒看似微小,折射的问题却很大。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也是对违规吃喝的震慑,向僭越法纪者亮剑。从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反腐半年记”可见,纪委监委不仅加大力度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还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各种“局”,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斩断公款吃喝、利益输送、团团伙伙的链条。严查酒驾醉驾也是反腐败的重要抓手,顺藤摸瓜、挖根溯源,将那些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腐败行为揪出来。
有这样一种错误认知:党员干部也是人,喝点酒不是人之常情吗?事实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是普通人,应该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强的纪律约束,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面对不该喝的人情酒,不能吃的组“局”饭,能否保持清醒,抵住诱惑,考验的是党性修养、法纪意识。更何况,酒驾醉驾是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是人人喊打的马路杀手,在这一点上,党员干部更应心存戒惧、守牢底线,成为法治社会的行为标杆。
一个人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起步的,纪律松懈往往拿“抹不开面子”当借口,酒驾醉驾更是法纪滑坡的危险警报。时刻保持该有的清醒,正是要心中刻有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时刻保持该有的清醒,正是要正心明志、修身立德,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明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避免因形形色色的诱惑“醉”了心智、迷失方向。